主動公開 GMFG2022018號
明府辦〔2022〕23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佛山市高明區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鑒于《佛山市高明區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辦法》(明府辦〔2012〕85號)已不適應當前相關工作要求,經研究評估,決定廢止該政府規范性文件,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失效。
特此通知。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政策解讀:《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佛山市高明區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辦法規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