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
明府辦〔2025〕1號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2025年有序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
各鎮政府、街道辦,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關于2025年有序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公安分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1月19日
關于2025年有序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為保護我區生態環境,減少污染、噪音、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在我區部分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荷城街道中山、嶺南、金華、竹園、長安、健力、安泰、月明、育才、三洲、河江、泰華、明湖、羅西、倫埇、阮埇、蘇村等17個村居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在任何區域的以下特定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ㄒ唬┪奈锉Wo單位;
?。ǘ┸囌?、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ㄈ└呙鬏爡^內的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t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ㄆ撸┥搅?、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ò耍┢渌煞ㄒ幰幎ń谷挤诺膮^域。
三、在上述禁燃煙花爆竹的部分村居范圍內設置有特定時間限制的可燃放區域,包括:沿江路以東(君御海城至濱河PARK段不包含高明水廠周邊100米范圍內)、海濱公園(濱河PARK至世紀廣場)、蘇村大道、西岸大橋起往滄江水閘方向300米河堤段。
可燃放時間為: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和中秋節的7時至23時30分;其它時間為當天的8時至22時。
四、下列時間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與本通告其他條款有時間沖突的,優先執行本條要求。
(一)區人民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
?。ǘ┲锌?、高考期間;
?。ㄈ﹪夜廊?、全國哀悼日、烈士紀念日期間;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時間;
?。ㄎ澹﹨^政府規定的其他時間。
五、燃放種類。高明區內個人僅限燃放C、D類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類別以產品包裝標識為準。
六、重大慶祝或慶典活動需在禁燃區域內(包括其中的可燃放區域)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向區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核查批準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
七、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燃放作業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程、燃放作業方案進行燃放作業的,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反本《通告》規定,非法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家長應教育子女自覺遵守本《通告》。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未成年人違反本《通告》規定造成損失或傷害的,除依法對本人作出處理外,其監護人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十、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以及廣大師生、居民,應自覺維護本《通告》的實施,遵守屬地鎮(街道)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的現場管控措施;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任何人均可向公安機關110及相關職能機關舉報。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政策解讀:《關于2025年有序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