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關于新建廣州至湛江高速鐵路項目(更合段)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構建沿海高速鐵路通道,完善區域路網布局,發揮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帶動作用,促進粵西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國鐵集團、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新建廣州至湛江高速鐵路。因此,我區需對新建廣州至湛江高速鐵路項目(更合段)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征地拆遷補償工作提供依據。
二、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佛山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的規定。
三、征收范圍、面積、對象
(一)征收范圍: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新建廣州至湛江高速鐵路項目(更合段)范圍內的國有工業用地,具體地類、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詳見征收范圍圖)。
(二)征收面積:征收紅線范圍的土地面積合計約24.6405畝(具體地類、面積以實際用地報批為準)。
四、重點內容
(一)公告載明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為:擬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可按照《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規定的期限與征收實施單位簽訂協議,確定補償方式、補償金額等。未按期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本府將依法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
(二)補償期限: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土地移交期限: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征收青苗、地上附著物的簽約期限: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青苗、地上附著物等搬遷期限: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
(三)異議反饋渠道: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共30日)。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請在公告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反饋至荷城街道辦。
五、信息公開
擬收回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可向更合鎮人民政府(地址:更合鎮更合大道355號,聯系人:廖梓華,聯系電話:0757-88843031)索取土地征收相關資料以及咨詢有關事項。本公告及附件內容同步在項目用地所屬社區、經濟社的公示以及在如下網站公示:http://www.whgs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