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佛山市高明區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支撐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根據安排,現對《佛山市高明區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支撐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編制進行說明。
一、《實施辦法》編制的背景
我區新增建設用地空間有限,但同時工業用地利用效率低下,實施高質量發展必須向存量要空間,必須盤活低效產業用地,創新產業用地供應方式,轉變土地粗放低效利用方式。2022年4月,佛山市出臺了《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解決我區低效產業用地利用問題,自然資源分局研究起草了《實施辦法》,作為提高工業用地利用效率的指導性文件。
2023年春節后開工第一天,廣東省委、省政府即召開全省高質量發展大會,吹響高質量發展沖鋒號。高明區將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奮力跑出高明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加速度。《實施辦法》制定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打破了制約經濟發展的土地要素壁壘,將為全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空間要素保障。
二、《實施辦法》的編制過程
《實施辦法》從2022年5月開始研究起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1]266號)、《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佛府辦函〔2022〕49號)等上級文件,參考順德區、南海區的相關政策,結合高明區實際問題編制而成。《實施辦法》共征求7輪部門意見,目前各單位、鎮街(管委會)對《實施辦法》均無意見,對內容達成共識,出臺的條件已成熟。
三、《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和創新要點
《實施辦法》共七章、三十五條,核心內容包括規劃管理、存量低效工業用地整治提升、批而未供與閑置土地處置、創新產業用地供應方式、“工改工”項目扶持、優化審批服務等。
在規劃管理中,明確全區劃定106平方公里工業集聚區,劃定53平方公里以上工業用地保護紅線,提升工業集聚區詳細規劃覆蓋率,工業用地保護紅線內土地用途需調整的,可按照程序進行控規調整。
關于存量低效工業用地整治提升,允許權屬人自主改造、整體轉讓和分割轉讓工業用地,重新簽訂土地出讓補充協議、監管協議,履約復核嚴格按照新協議執行。對于低效工業用地改造,制定了多項優惠政策:一是允許產業調整,原產業項目已不符合我區經濟發展要求,鼓勵權屬人申請調整產業項目,新引入項目須符合《佛山市高明區制造業項目、物流倉儲項目和產業平臺項目準入若干指引(2022版)》(明投促〔2022〕8號)的要求;二是允許按照要求提高容積率,以出讓方式供應的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不延長土地使用年限情形下,提高容積率不需要補繳土地出讓價款;三是允許提高配套設施計容建筑面積占比;四是鼓勵新興產業發展,對于利用存量工業廠房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項目,可在5年內的過渡期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是允許存量工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分割轉讓、登記;六是鼓勵宗地合并開發,鼓勵企業對相鄰工業宗地整體收購后實行合并連片、統一規劃、集中開發。
關于批而未供土地處置,通過劃撥方式供地的要加快辦理劃撥手續、未落實項目的要加大招商推介力度,到2024年底,消化處理1萬畝批而未供土地;關于閑置土地處置,到2024年底,要處置6000畝閑置土地。
在產業用地供應方面,將采取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長期租賃等方式,實施“標準地”供應、“帶項目”出讓、“帶方案”出讓,支持標準化廠房建設,低于2公頃的工業企業用地原則上不再供應新增建設用地。
在“工改工”項目扶持方面,降低“工業改工業”門檻,實施地價計收優惠。
在優化審批服務方面,一是完善“三舊”用地手續報批,申請主體作出拆除地上建筑物承諾后,即可啟動用地手續報批工作;完成拆除50%以上的承諾拆遷量,可辦理土地出讓手續。二是允許轉讓工業用地預告登記,對于已經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但未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的工業用地轉讓的,允許辦理預告登記。三是對全區新建工業項目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全面實施告知承諾制。四是實施“交地即發證”、“驗收即發證”。
《實施辦法》的出臺是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高質量發展,在《實施辦法》出臺后,自然資源分局將研究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確保改革措施落地執行,同時將實時評估政策的執行效果,保障政策切實發揮出效應,為全區制造業的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