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抗震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區抗震救災應急預案(修訂)》(以下稱《預案》)是在原有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佛山市高明區抗震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明府辦函〔2023〕40號)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地震應急預案》《廣東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佛山市抗震救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修訂,于2024年6月正式印發。
一、《預案》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地震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進一步提高我區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處置能力,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防震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實施高效、有序應急救助,最大程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為全面推進我區防震減災建設、抗震救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預案》重點內容
對地震災害救助的總則、組織體系、監測預報、分級響應、應急處置、恢復重建、應急保障、監督管理和附則九個方面作了明確的規定,為有效實施地震災害應急救助提供了依據。
三、《預案》主要特點
《預案》主要體現了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本預案與《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佛山市抗震救災應急預案的通知》(佛府辦函〔2023〕134號)充分銜接,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依法依規、符合實際。
二是由于地震工作職能調整,將原歸屬區住建水利局(區地震局)的地震工作職能劃轉到區應急局,相關工作內容也進行同步調整,同時細化了預案工作規則、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使預案做到具體化、流程化,確保了預案的可操作性。
三是修改明確了預案中涉及的41個成員單位及13個工作組的職責和任務分工,明確了地震災害應急救助工作內容,規范了應急救助行為,做到職責明確、程序規范、措施科學、以人為本、注重實效。
四是突出以應急處置的核心,細化了現場應急處置內容,包括:人員搜救、醫療救治、受災人員安置、公共基礎設施搶修、震區現場監測、次生和衍生災害消除、社會治安維護和信息發布及宣傳等現場處置工作。
五是完善和明確了應急響應措施。調整和細化了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響應條件,對啟動責任人、各單位各成員具體工作內容、各工作組具體任務分工、響應級別降低或終止條件等全過程進行了明確規定,確保了預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預案》落實措施
一是強化培訓演練。采取原文學習、專家授課、桌面推演、實地演練等辦法抓好《預案》培訓演練,務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熟悉預案、熟悉職責、熟悉程序,全面提升各級組織指揮和應急救援能力。
二是及時完善機制。要結合演練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預案》。各鎮(街道)和西江產業新城管委會、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依據《預案》及時修訂本單位抗震救災應急辦法或方案。
三是嚴格規范運行。一旦出現地震災害,各級要嚴格按照《預案》分級響應,及時聯動,快速反應,高效救援,精準救助,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